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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库房可以设办公室吗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7.16

大家都知道写字楼的房租费用真的是太贵了,那些比较小型的公司压根支付不起这么高昂的写字楼房租费用支出。为此,有很多人们把办公地点瞄向了仓储库房。但是建立办公室也是有要求的,不能随便一个地方就可以创建办公司。那么,仓储库房可以设立办公室吗?希望下文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办公室、休息室设置规定

1、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仓储库房内,也不应贴邻。

2、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的防火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丁戊类仓储库房其他设置规定

1、需要出入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的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其屋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2、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3、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应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屋面板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6、设置在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的防火隔墙和0.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扩展资料: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51日起实施。

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

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仓储库房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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